社會差距只能基於共同的福祉而存在
這本 2013 年出版的書,試圖透過對過去一、兩百年政治、歷史及統計數據的回顧,提出財富分配不均的解決方法。
這本書最難得的就是回顧過去各國的統計數據,並仔細分析各個面相的影響,不只是套套公式、打打嘴砲、提出一些狗屁不通的理論,所以非常推薦大家拿來翻一翻,然後想想台灣的未來。
關於書中的種種描述和分析,如果只是簡記的話太武斷,詳記又變成抄書,所以我還是列幾個結論跟重點就好。
再次強調,這本書很大部分的重點是對過去一、兩百年的觀察,但是我這邊都沒寫!
基本觀念 ¶
先定義幾個名詞跟公式,這段最無聊大家撐一下。
- 國民所得:單一國家居民在一年內的所得總額(資本所得+勞務所得)。
- 資本所得:例如利潤、利息、股利、租金、權利金。
- 勞務所得:例如薪資、酬勞、紅利、獎金。
- 國民資本:單一國家在某個當下所有居民與公部門所擁有、可在市場上進行交易之資本的市場總額。
- 資本/所得比:國民資本/國民所得。即手頭上的資本是年所得的幾倍。
- 資本所得佔比:資本所得/國民所得。即資本所得佔國民所得的比例。
- 資本報酬率:資本所得/資本,即每年資本所得佔國民資本的比例。
接著書中的 p56 頁推導出資本所得佔比的公式,亦為資本主義的第一條基本法則:
α = r x β(資本所得佔比 = 資本報酬率 x 資本/所得比)
舉例來說,如果某個國家的國民資本是國民所得的六倍,又資本報酬率是 5%,那麼資本所得佔國民所得的比例就是 30%。誇張點的例子,像連勝文這樣的富二代,用繼承得到的資本錢滾錢賺到的收入,大概佔國民所得的 30%。
當然每個人都有機會賺到資本所得,例如利息、股利、租金等等,但如果整個社會越來越多人依賴資本所得過活,那這個社會就失去進步的動力,變成所謂「收租者」社會了。而且資本/所得比越高,代表資本的影響力越大!窮人越無法翻身!
接著書中 p166
β = s / g(資本/所得比 = 儲蓄率 / 經濟成長率)
這不像第一條基本法則是個恆等式,反而是條描述趨勢的公式。舉例來說,如果某個國家的人每年將國民所得的 12% 作為儲蓄,又國民所得的成長率(即經濟成長率)大概每年 2%,則長期下來資本/所得比大概就會是 600%。
從公式二可以看出來,經濟成長率越高,資本/所得比越低,可惜現實往往相反,其實高度的經濟成長率是不長久的,往往只發生在新興國家(例如以前的台灣)。已開發國家的經濟成長率,能維持一兩趴就很強了!
分配不均的結構 ¶
在經過一些基本觀念的建立跟歷史資料的回顧後,作者開始分析現階段導致分配不均的各種原因。貫串整本書的就是下面這個資本主義的核心矛盾:
r > g(資本報酬率 > 經濟成長率)
舉例來說,如果資本報酬率是 5%,經濟成長率是 1%,那資本家只要不要花超過 4%,就永遠可以維持錢滾錢的優勢。
至於為什麼資本報酬率總是大於經濟成長率呢?作者從書中 p348 頁開始展開討論,結論是他認為因素太多了(包含心理因素、預防性儲蓄、人生階段選擇、追求財富等等),但因長期的觀察,資本報酬率大多坐落在 4~5%,又經濟成長在達到顛峰後大概就穩定維持 1%,因此不妨把這個觀察當做是歷史現實。
資本/所得比有上升的趨勢 ¶
延續上面對公式二的觀察,經濟成長率其實很難維持在高點,再加上人口也不會無限制的成長(沒看台灣都要負成長了),所以資本所得比勢必會再往上升,造成資本的重要性變高。
再往公式一來看,因為資本/所得比上升,又資本報酬率沒有下降的趨勢(因為大家一定可以找到新的投資組合,維持目前大約 5% 上下的資本報酬率),導致資本所得佔比勢必會變高,連勝文可以過更爽,這應該不是我們想看到的吧!
而且作者有特別提出,雖然科技看似可以降低對資本的依賴,提高人類產出的價值,但在科技發展的同時,其實我們對資本的需求也提高了(只是從土地或不動產變成機房設備或專利等等),所以其實沒差。
高所得的兩個世界 ¶
國民所得前 10% 的人,其實可以再細分為兩個世界,一個是收入幾乎全為資本所得的 1%,另一個是高勞務所得的 9%。
9% 比較好想像,就是一般收入比較高的人。這個範圍的職業隨著時代改變,現在可能是部門經理、資深工程師、教授或公部門的高階官員。
再來看 1% 的組成,大概分為
- 繼承(最主要)
- 超高薪資(英語系國家)
超高薪資只發生在英美,而且有趣的是,高階經理人通常有機會決定自己的薪資(例如對董事會遊說),但公司營運的好壞,其實跟大環境比較有關係。
勞務所得分配不均 ¶
書中 p309 頁還提到另一個重要的觀念:「基本工資」其實大大影響薪資差距。其實這不難想像,因為目前社會上有非常多人的薪資會隨著基本工資調動(以服務業為主)。
況且以現在的公司的經營型態,個人生產力較難估計(相較於農業社會的人力),而且資方比勞方更有談判籌碼,運用法律來限制資方權力有其必要性。
又對比上面提到的超高薪資經理人,更凸顯底層生活的困難及勞務所得分配不均的荒謬。
還有一個重要的觀察,其實在一次大戰前,社會上不存在中產階級。階級的組成大抵上就是有錢的地主跟很窮的佃農,所以一百年前的貧富差距其實比現在更巨大(但不能保證未來不會回到過去的狀態)。
資本分配不均 ¶
兩個主要面相
- 資本報酬率不均
- 資本所有權分配不均
雖然前面一直說資本報酬率大概 5%,但這個數字其實是平均報酬率,以我們這種市井小民來說,如果不想掉入資本競逐的滾輪沒有特別研究,一般都是把錢存在定存或是丟到股市當傻子散戶,這種類型的投資報酬率大概就 23%。但有錢人可以聘請專業的投資顧問幫忙做財務規劃跟多角化投資,也比較沒有窮人患得患失的心態,往往投資報酬率可以達到 78% 甚至更高。
再提資本所有權分配不均,其實資本是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主要透過繼承的方式取得。這些擁有大量資本的人,因為有錢聘僱投資顧問,或有時間自己研究投資方式,或透過政治或其他影響力提高投資報酬率,往往他們累積財富的速度較資本低的人快速,因此資本所有權的分配又更不平均了。
公債 ¶
現在大多國家的資產都是私人資產,公有資產的比例很低,其實這也是一種分配不均的狀況(錢都跑到私人手上,而且是少部分人)。
要償還公債,主要有下列四種方式(p527):
- 賣掉公有資產
- 徵資本稅
- 通貨膨脹
- 通貨緊縮
關於第四招,通貨緊縮,其實我看不太懂,大致上意思應該是政府的錢省著點用,花個幾十年把債務還清(但現在很多國家每年要償還的利息其實高於教育經費,這是很弔詭的事)
第三招通貨膨脹蠻有趣的,簡單來說,就是本來我欠你一千萬,但政府可以控制通膨,所以可能十年後我還是欠你一千萬,但實質購買力變小了,債務變相縮水等於還債!雖然這招最常用(現在還在用),但控制不好會傷到一般民眾,其實不算好招。
再來講前兩個,賣掉公有資產當然是立即有效的方法(讓我想到台灣那些賣土地的國營企業),但有能力購買的絕不是一般民眾,而是有錢人,反而這樣的作法會擴大貧富差距。既然都要拿錢,那徵資本稅不是更實際嗎?既不會有通膨造成的無差別攻擊,又可以避免更多資產落入有錢人手中。
才能 vs 繼承 ¶
說了那麼多不平均,這到底是個鼓勵大家發揮所長的社會,還是個獎勵繼承的社會呢?
關於資本主義,該有哪些規範? ¶
面對財富分配的種種趨異化,到底該怎麼阻止呢!這本書提到下面幾個已經在進行的方法:
社會國家 ¶
現在已開發國家的稅收,從二十世紀初的低於國民所得 10%,到現在稅收佔國民所得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導致政府角色的重要性已經大大提昇(p461)。
稅收的支出主要有
- 基本開銷(履行警察、法院、軍隊、外交、一般行政等統治功能),約 10%。
- 替代所得(退休金和失業津貼),約 15%。
- 移轉性給付(教育和醫療),約 15%。
關於教育的投資,理想上如果投資更多高品質的專業訓練課程並增加名額,讓社會上各式各樣的人都有機會入學,勢必可以有效提昇中低薪階層的薪資,並降低前百分之十的全體所得佔比(p303),但可惜的是名校常常青睞社會背景優越的學生(p473)。
其實政府透過稅收重分配的過程不只是將富人的所得轉移到窮人身上,而是將醫療、教育、退休金等資金,對每個人以平等的方式重新分配。這也是以人權為基礎架構的證明(p468)。可惜的是近來富裕國家跟貧窮國家的稅收差距持續擴大,貧窮國家在教育及醫療上能投注的資金所剩無幾(p480)。
累進稅率 ¶
累進稅率代表社會正義和個人自由之間的理想妥協(p494)。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其實全球所得稅率非常低(低於 10%),因為戰爭的關係,反而加速稅制的訂立(p486)。
其實現在的稅制還是太低,近代的稅收競爭(降低稅率以吸引企業來本地投資)反而是走回頭路,讓人擔心。所得的計算(有無包含資本所得)也是個問題,資本所得從累進所得稅中排除的狀況,反而造成累退稅制,讓資本更加集中。
再來,遺產的重要性多次在書中被提起,比起一次性的累進遺產稅,如果有辦法對於繼承而來的財富所得持續課稅,會不會更好?
話說回來,台灣的遺產稅是 10%,幹!
全球累進資本稅 ¶
作者認為,除了依靠 20 世紀行使的社會國家及累進稅率之外,我們還要思考新的工具來因應今天的挑戰,即全球資本集中的問題,於是提出全球累進資本稅的概念(p503)。
或許這是個烏托邦的想法,但有以下意義:
- 可作為其他替代方案的參考標準
- 可促進國際金融透明度
既然現在資訊發達,各國電腦資料連線跟共享也應該是可以做到的事。針對資本而非資本所得課稅,也可以避開所得定義的問題。
再次強調,這本書的價值是對於過去一、兩百年歷史資料的整理及回顧,在這個基礎上,上面這些論述才得以完整。我提到的都是很片面的資訊,有興趣的人真的很推薦去找書來看!
最後,我覺得作者針對學者和公民的這段喊話(p559)很適合作為結尾:
社會科學研究者就像所有的知識分子和公民一樣,應該參與公共辯論。所謂參與不能只滿足於援引正義、民主和世界和平之類宏大抽象的原則。必須做出抉擇,並針對特定制度與政策表明立場,無論是關於社會國家、賦稅制度或公共債務的問題。